?一、制定必要性
發展裝配式建筑是全面貫徹綠色發展理念,推動建造方式變革、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新型城鎮化發展的重要舉措。2016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71號),明確提出“完善裝配式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和加強全過程監管”的要求。2017年6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在全面貫徹國務院發文文件精神的同時,對我省建立裝配式建筑工程質量安全制度提出了更為具體的要求:“建立裝配式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制度,制定《裝配式建筑施工圖設計審查要點》《裝配式混凝土建筑質量安全監管辦法》。加強全過程監管,探索適合裝配式建筑特點的質量監管體系?!?019年8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推動四川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要求“全面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加強裝配式建筑質量安全監管?!卑凑帐≌?,為保障我省裝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質量安全,制定本辦法。
??二、制定依據
《監管辦法》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四川省建筑管理條例》、《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等法律、行政法規與《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裝配式混凝土建筑技術標準》(GB/T 51231)、《四川省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程》(DBJ51/T054)、《四川省建筑工業化混凝土預制構件制作、安裝及質量驗收規程》(DBJ51/T008)、《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1)等相關技術標準、規范,參考了北京、上海、廣東等省(直轄市)的相關做法和先進經驗,結合四川實際制定。
??三、起草過程
2018年4月,按照廳黨組對全廳各處室重點任務分工要求,由我站牽頭制定本辦法。2018年10月我站形成初稿并向廳機關處室、直屬事業單位、市(州)主管部門及有關行業代表企業征求意見,共收到6個部門(單位)書面反饋意見20余條。2019年4月,對采納意見修改后的文件召開座談會,成都、綿陽等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西南院、華西集團等相關企業代表參會并提出修改意見。經過反復修改完善后,2019年10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并與四川省裝配式建筑產業協會進行充分交流,再采納部分意見后,最終形成本稿。
??四、主要內容
《管理通知》分為總則、基本規定、質量安全責任、部品部件生產質量、工程質量驗收、監督管理、附則七個章節。
總則明確了裝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的定義和監管部門,以及辦法的適用范疇?;疽幎▽ρb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質量安全責任主體進行了規定,并對人員培訓和推廣施工總承包等要求進行了明確。質量安全責任和部品部件生產質量章節分別對建設、設計、施工、監理、部品部件生產單位在裝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應履行的質量安全責任做了詳細的要求。工程質量驗收和監督管理章節對監管部門在裝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和監管中的具體工作和依據進行了明確。
《四川省裝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管
辦法》法律依據
??一、《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
??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
??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2010年第5號)
??四、《四川省建筑管理條例》
??五、《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62號)
??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規定》(建質〔2013〕171號)